被盜fb帳戶性騷擾兩女 青年打傷友人判教導所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11/18 12:25

最後更新: 2016/11/18 12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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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業青年被友人盜用Facebook帳戶性騷擾兩名女性朋友,青年要求友人道歉及澄清不果,遂於今年3月29日在元朗一網吧內向友人「爆樽」,傷及其眼眉、眼眶下、耳前及耳後,無業青年早前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。辯方今表示被告因被還押7個月而已熟悉環境,盼判監以代替入教導所,但法官指被告盧峻軒(20歲)缺乏家庭監管及過度活躍症的治療,決定接納教導所報告指被告適合長時間監管式教導,判處被告入教導所。

法官判刑時指認為被告因受事主挑撥而衝動犯案,非有預謀,而且事主無傷及視力及已原諒被告,故給予被告機會,判他入教導所。

法官又引述被告的教導所報告,指被告患有注意力缺乏過度活躍症,中五輟學後經常流連球場及網吧,被告是頑固的年輕人,但對於本案有悔意。